談詑:唐朝時間江西嗰行政規劃
舊唐書
編寫志第二十 地理三:
饒州下 隋鄱陽郡。武德四年,平江左,置饒州,領鄱陽、新平、廣晉、余干、樂平、長城、玉亭、弋陽、上饒九縣。七年,省上饒入弋陽,省玉亭入長城、余干二縣。八年,又並長城入余干,並新平、廣晉入鄱陽。舊領縣四,戶一萬一千四百,口五萬九千八百一十七。天寶,戶四萬八百九十九,口二十四萬四千三百五十。在京師東南三千二百六十三里,至東都二千四百一十三里。
鄱陽 漢縣,屬豫章郡。古城在今縣東界,有鄱江,今為州所理
余干 漢余干縣屬豫章郡。古所謂汗越也。汗音干,隋朝去「水」。樂平武德中置,九年省,後重置
浮梁 武德中,廢新平縣。開元四年,分鄱陽置,後改新昌。天寶元年復置。
洪州上都督府 隋豫章郡。武德五年,平林士弘,置洪州總管府,管洪、饒、撫、吉、虔、南平六州,分豫章置鐘陵縣。洪州領豫章、豐城、鐘陵三縣。八年,廢孫州、南昌州、米州,以南昌、建昌、高安三縣來屬。省鐘陵、南昌二縣入豫章。貞觀二年,加洪、饒、撫、吉、虔、袁、江、鄂等八州。顯慶四年,督饒、鄂等州。洪州舊領縣四,永淳二年,置新吳縣。長安四年,置武寧縣,又督洪、袁、吉、虔、撫五州。天寶元年,改為豫章郡。乾元元年,復為洪州。舊領縣四:豫章、豐城、高安、建昌。戶一萬五千四百五十六,口七萬四千四十四。天寶領縣六,戶五萬五千五百三十,口三十五萬三千二百三十一。在京師東南三千九十里,至東都二千二百一十一里。
鐘陵 漢南昌縣,豫章郡所治也。隋改為豫章縣,置洪州,煬帝復為豫章郡。寶應元年六月,以犯代宗諱,改為鐘陵,取地名
豐城 吳分南昌縣置富城縣,晉改為豐城
高安 漢建城縣,屬豫章郡。武德五年,改為高安,仍置靖州,領高安、望蔡、華陽三縣。七年,改靖州為米州。其年,又改為筠州。八年,廢筠州,省華陽、望蔡二縣,以高安屬洪州
建昌 漢海昏縣,屬豫章郡。後漢分立建昌。武德五年,分置南昌州總管府,管南昌、西吳、靖、米、孫五州。南昌州領建昌、龍安、永修三縣。七年,罷都督為南昌州。八年,廢南昌州及孫州,以南昌州新吳、永修、龍安入建昌縣,以孫州之建昌入豫章縣,而以建昌屬洪州
新吳 舊廢縣。永淳二年,分建昌置
武寧 長安四年,分建昌置武寧縣。景雲元年,改為豫寧。寶應元年,復為武寧
分寧 貞元十六年二月置。
虔州中 隋南康郡。武德五年,平江左,置虔州。天寶元年,改為南康郡。乾元元年,復為虔州。舊領縣四,戶八千九百九十四,口三萬九千九百一。天寶領縣六,戶三萬七千六百四十七,口二十七萬五千四百一十。今縣七。在京師東南四千一十七里,至東都三千四百里。
贛 古濫反
州所理。漢縣,屬豫章郡。漢分豫章立廬陵郡,晉改為南康郡。隋初為虔州,煬帝為南康郡。皆治贛
虔化 吳分贛立陽都縣,晉改為寧都。隋平陳,改為虔化,屬虔州
南康 漢南野縣,屬豫章郡。吳分南野立南安縣,晉改為南康
雩都 漢縣,屬豫章郡
信豐 永淳元年,分南康置南安縣。天寶元年,改為信豐
大庾 神龍元年,分南康置
安遠 貞元四年八月四日置。
撫州中 隋臨川郡。武德五年,討平林士弘,置撫州,領臨川、南城、郡武、宜黃、崇仁、永城、東興、將樂八縣。七年,省東興、永城、將樂三縣,以邵武隸建州。八年,省宜黃縣。天寶元年,改為臨川郡。乾元元年,復為撫州。舊領縣三,戶七千三百五十四,口四萬六百八十五。天寶領縣四,戶三萬六百五,口十七萬六千三百九十四。在京師東南三千三百一十二里,至東都二千五百四十里。
臨川 州所理。漢南昌縣地。後漢分南昌置臨汝縣。吳置臨川郡,歷南朝不改。隋平陳,改臨川郡為撫州,仍改臨汝縣為臨川縣。州郡所理,皆此縣
南城 漢縣,屬豫章郡。開元八年,分南城置
崇仁 吳分臨汝置新建縣。梁改為巴山縣,仍僑置巴山郡。隋平陳,改巴山為崇仁縣
南豐 開元八年,分南城置。
吉州上 隋廬陵郡。武德五年,討平林士弘,置吉州,領廬陵、新淦二縣。七年,廢穎州,以安福縣來屬。八年,廢南平州,以太和縣來屬。天寶元年,改為廬陵郡。乾元元年,復為吉州。舊領縣四,戶一萬五千四十,口五萬三千二百八十五。天寶領縣五,戶三萬七千七百五十二,口二十三萬七千三十二。
廬陵 漢縣,屬豫章郡。後漢改為西昌。隋復為廬陵,州所治也。舊治子陽城,永淳元年,移於今所
太和 隋縣。武德五年,置南平州,領太和、永新、廣興、東昌四縣。八年,廢南平州,以永新等三縣並太和,屬吉州
安福 吳置安成郡於此。隋廢為安復,後改為安福
新淦 漢舊縣,屬豫章郡。淦,音紺,又音甘。
永新 廢縣。顯慶二年,分太和置。
江州中 隋九江郡。武德四年,平林士弘,置江州,領湓城、潯陽、彭澤三縣。五年,置總管,管江、鄂、智、浩四州,並管昌、洪四總管府。又分湓城置楚城縣,分彭澤置都昌縣。八年,廢浩州及樂城縣入彭澤縣,又廢湓城入潯陽。貞觀元年,罷都督府。八年,廢楚城縣入潯陽。天寶元年,改為潯陽郡。乾元元年,復為江州。舊領縣三,戶六千三百六十,口二萬五千五百九十九。天寶,戶二萬九千二十五,口十五五千七百四十四。在京師東南二千九百四十八里,至東都二千一百九十七里。
潯陽 州所理。漢縣,屬廬江郡。晉置江州。隋改為彭蠡縣,取州東南五十二里有彭蠡湖為名。煬帝改為湓城,取縣界湓水為名。武德四年,復為潯陽,潯水至此入江為名
都昌 武德五年,分彭澤置,屬浩州。八年,廢浩州,縣屬江州
彭澤 漢縣,屬豫章郡。隋為龍城縣。武德五年,置浩州,又分置都昌、樂城二縣。八年,罷浩州,以彭澤屬江州,仍省樂城入彭澤。至德二年九月,中丞宋若思奏置。
袁州下 隋宜春郡。武德四年,平蕭銑,置袁州。天寶元年,改為宜春郡。乾元元年,復為袁州。舊領縣三,戶四千六百三十六,口二萬五千七百一十六。天寶,戶二萬七千九十一,口一十四萬四千九十六。在京師東南三千五百八十里,至東都二千一百六十一里。
宜春 州所理。漢縣,屬豫章郡。吳為安成郡,南朝不改。晉改為宜陽。隋置袁州,煬帝為宜春郡。復改為宜春。宜春,泉水名,在州西。取此水為酒,作貢。
萍鄉 吳分宜春置萍鄉縣,屬安成郡。
新喻 吳分宜春置新喻,屬安成郡。[1]
新唐書
編寫卷045 志第三十一 地理五:
洪州豫章郡,上都督府。土貢:葛、絲布、梅煎、乳柑。有銅坑一。戶五萬五千五百三十。口三十五萬三千二百三十一。縣七:有南昌軍,乾元二年置,元和六年廢。南昌,望。本豫章。武德五年析置鐘陵縣,又置南昌縣,以南昌置孫州,八年州廢,又省南昌、鐘陵。寶應元年更豫章曰鐘陵。貞元中又更名。縣南有東湖,元和三年,刺史韋丹開南塘斗門以節江水,開陂塘以溉田。豐城,上。天祐中曰吳皋。高安,望。本建城,武德五年更名,以縣置靖州,又置望蔡、華陽、宜豐、陽樂四縣。七年曰米州,又更名筠州。八年州廢,省華陽、望蔡、宜豐、陽樂,以高安來屬。有米山。建昌,緊。武德五年置南昌州,又析置龍安、永脩、新吳三縣。八年州廢,省永脩、龍安、新吳,以建昌來屬。南一里有捍水堤,會昌六年攝令何易於築;西二里又有堤,鹹通二年令孫永築。新吳,上。永淳二年析建昌復置。武寧,上。長安四年析建昌置,景雲元年曰豫寧,寶應元年復故名。分寧。上。貞元十五年析武寧置。
江州潯陽郡,上。本九江郡,天寶元年更名。土貢:葛、紙、碌、生石斛。戶萬九千二十五,口十萬五千七百四十四。縣三:有湖口、湓城二戍。潯陽,緊。本湓城,武德四年更名,又別析置湓城縣,五年析湓城置楚城縣,八年省湓城,貞觀八年省楚城。南有甘棠湖,長慶二年刺史李渤築,立斗門以蓄洩水勢;東有秋水堤,大和三年刺史韋珩築,西有斷洪堤,會昌二年刺史張又新築,以窒水害;有銀,有銅;有廬山;有彭蠡湖,一名宮亭湖。彭澤,上。武德五年置浩州,又析置都昌、樂城二縣。八年州廢,省樂城,以彭澤、都昌隸江州。有銅。都昌。上。南一里有陳令塘,鹹通元年令陳可夫築,以阻潦水。
饒州鄱陽郡,上。土貢:麩金、銀、簟、茶。有永平監錢官。有銅坑三。戶四萬八百九十九,口二十四萬四千三百五十。縣四:鄱陽,上。武德五年析置廣晉縣,隸浩州,八年州廢,省縣入焉。縣東有邵父堤,東北三里有李公堤,建中元年刺史李復築,以捍江水。東北四里有馬塘,北六里有土湖,皆刺史馬植築。余干,上。武德四年置玉亭、長城二縣,七年省玉亭入長城,八年省長城入余干。有神山。樂平,上。武德四年置,九年省,後復置。有金,有銀,有銅,有鐵。浮梁。上。本新平,武德四年析鄱陽置,八年省,開元四年復置,曰新昌,天寶元年更名。
虔州南康郡,上。土貢:絲布、紵布、竹綀、石蜜、梅、桂子、斑竹。戶三萬七千六百四十七,口二十七萬五千四百一十。縣七:有猶口鎮兵,有百丈戍。贛,上。虔化,上。有梅嶺山。南康,上。有錫。有大庾山。雩都,上。有金,天祐元年置瑞金監;有君山,有般固山。信豐,上。本南安,永淳元年析南康置,天寶元年更名。大庾,中。神龍元年析南康置。有鉛、錫。有橫浦關。安遠。中。貞元四年析雩都置。有鐵,有錫。
吉州廬陵郡,上。土貢:絲葛、紵布、陟厘、斑竹。戶三萬七千七百五十二,口三十三萬七千三十二。縣五:廬陵,緊。太和,上。武德五年置南平州,並置永新、廣興、東昌三縣。八年州廢,省永新、廣興、東昌入太和,來屬。有王山。安福,上。武德五年以縣置穎州,七年州廢,來屬。新淦,上。永新。上。顯慶二年析太和置。
袁州宜春郡,上。土貢:白紵。有銅坑一。戶二萬七千九十三,口十四萬四千九十六。縣三:宜春,上。有宜春泉,醞酒入貢;西南十里有李渠,引仰山水入城,刺史李將順鑿;有鐵。蘋鄉,上。新喻。上。本作「渝」,天寶後相承作「喻」。
信州,上。乾元元年析饒州之弋陽,衢州之常山、玉山及建、撫之地置。土貢:葛粉。有玉山監錢官。有銅坑一,鉛坑一。縣四:上饒,緊。武德四年置,隸饒州,七年省入弋陽,乾元元年復置,並置永豐縣,元和七年省永豐入焉。有金,有銅,有鐵,有鉛。弋陽,上。有銀。貴溪,中。永泰元年析弋陽置。玉山。上。證聖二年析常山、須江及弋陽置。有銀。
撫州臨川郡,上。土貢:金絲布、葛、竹箭、硃橘。戶三萬六百五,口十七萬六千三百九十四。縣四:臨川,上。有金,有銀。南城,上。武德五年析置永城、東興二縣,七年省。崇仁,上。武德五年析置宜黃縣,八年省。南豐。上。景雲二年析南城置,先天二年省,開元八年復置。[2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