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語拼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頒佈的漢字注音拉丁化方案,於1955年-1957年文字改革時被原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(現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)漢語拼音方案委員會研究製定。該拼音方案主要用於漢語普通話讀音的標注,作為漢字的一種普通話音標。1958年2月11日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準予公佈該方案。1982年,成為國際標準ISO7098(中文羅馬字母拼寫法)。部分海外華人地區如新加坡在漢語教學中採用漢語拼音。2008年9月,中國臺灣地區確定中文譯音政策由“通用拼音”改為採用“漢語拼音”,涉及中文音譯的部分,都將要求採用漢語拼音,自2009年開始執行。 漢語拼音是一種輔助漢字讀音的工具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第十八條規定:“《漢語拼音方案》是中國人名、地名和中文文獻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範,並用於漢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領域。”根據這套規範寫出的符號叫做漢語拼音。 中文拼音也是國際普遍承認的現代標準漢語拉丁轉寫標準。國際標準ISO 7098(中文羅馬字母拼寫法)寫道:“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(1958年2月11日)正式通過的漢語拼音方案,被用來拼寫中文。撰寫者按漢字的普通話讀法記錄其讀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