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南昌貢院」:修訂間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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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昌縣誌》([[清]]·光緒三十三年版,1907年)話[[1519年]]嗰時間,[[明]]·寧王[[朱宸濠]]到[[南昌]]做起「陽春書院」。[[1522年]],書院拕搬到[[東湖]],故係改叫「東湖貢院」。[[1545年]],東湖貢院[[火災|走火]]拕燒吥嘍。
 
[[1653年]],陽春書院拕改做貢院。[[1681年]],江西巡撫[[安世鼎]]搦貢院遷到東湖嗰東北首(今下嗰[[民德路]]嗰東段),做嗰時間規模都做得相當大。[[1801年]],東湖貢院拕改做鄉試嗰分試之所。末後東湖[[水災|]],水湓到舷上來,陽春書院拕改做貢院。末後陽春書院接得走火,貢院拕遷到東湖過,𠵹箇之後陽春書院被稱為「老貢院」。
 
[[1898年]],科舉制度拕[[清朝]]廢除,開始作興[[新學]],𠵹南昌貢院就拕改做別用。[[1930年]][[9月8號]],江西省政府拆吥東湖貢院,改做[[江西省體育場|省體育場]]同得[[湖濱公園]](即箇下嗰[[江西賓館]]、[[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|省外辦]]、[[八一公園]]),盈嗰地就做路、做屋。貢院拆下來嗰材料拕用去做「平安堡」。呷「貢院」到南昌就光係隻歷史名詞嘍。
 
{{老南昌}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