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江西嗰貨幣史」:修訂間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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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明朝]]嗰時間,江西設立寶泉局,前後發行「大中通寶」、「洪武通寶」、「永樂通寶」、「宣德通寶」箇滴子錢幣。1375年,又發行「大明寶鈔」頂替銅幣嗰流通位子。萬後年江西恢復鑄幣,港幾停幾復,一徑到1393年,江西每年嗰鑄幣量達67000喇貫,佔得明朝嗰總數嗰37%強,排到各地之首。明朝嗰江西錢嗰面值,《明史·食貨志五》話:「及平陳友諒,命江西行省置貨泉局,頒大中通寶錢,大小五等錢式。即位,頒『洪武通寶』錢,其制凡五等:曰『當十』、『當五』、『當三』、『當二』、『當一』。『當十』錢重一兩,餘遞降至重一錢止。」
 
[[清朝]]嗰頭兩百喇年,江西接得沿用古法鑄錢,末後開始到外國買進新式鑄造機器,鑄造銅錢跟銅圓。
 
監製鑄錢嗰機構——「寶昌局」拕設到[[南昌]],佢嗰監製工作一徑維持到光緒年間。起頭嗰「順治通寶」嗰後背寫嘚「昌」字、「昌一厘」、漢滿文嗰「寶昌」三類字跡。箇裡頭嗰「昌一厘」錢嗰鑄造到1660年拕停吥嘍,末後又拕批准用兩年湊,1663年拕整體收毀。後頭嗰「康熙通寶」光就漢滿文嗰「寶昌」字一類。晏後嗰「雍正通寶」、「乾隆通寶」、「嘉慶通寶」、「道光通寶」、「咸豐通寶」、「同治通寶」、「光緒通寶」都係揸得「順治通寶」嗰樣式第四式舞嗰(前頭寫年號,後頭寫「滿文寶昌」)。箇滴子錢幣都係黃銅做嗰。
 
==參考資料=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