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白鹿洞書院」:修訂間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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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'白鹿洞書院'''位到[[九江]][[廬山]]五老峰嗰南[[中國]]最老嗰學院,有「海內第一書院」嗰叫法。首建於[[南唐]]升元年間([[940年]]),係中國首處完備嗰書院;南唐時間還建正「廬山國學」(又叫「白鹿國學」),[[中國歷史]]箇隻由中央政府到京都外設嗰國學;[[宋代]]理學家[[朱熹]]任南康(今[[星子]])太守,重修書院,親身講學,白鹿洞書院一吖成為[[]][[]]初幾百年之間中國嗰文化聖地。
 
朱熹立下嗰《白鹿洞書院學規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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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'白 鹿 洞 書 院 學 規'''  朱 熹
 
父子有親。君臣有義。夫婦有別。長幼有序。朋友有信。
 
右五教之目。堯、舜使契為司徒,敬敷五教,即此是也。學者學此而已。
 
而其所以學之序,亦有五焉,其別如左:博學之。審問之。謹思之。明辨之。篤行之。
 
右為學之序。學、問、思、辨四者,所以窮理也。若夫篤行之事,則自修身以
至於處事、接物,亦各有要,其別如左:
 
言忠信。行篤敬。懲忿窒欲。遷善改過。
 
右修身之要。
正其義不謀其利。明其道不計其功。
 
右處事之要。
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行有不得,反求諸己。
 
右接物之道。
 
熹竊觀古昔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意,莫非使之講明義理,以修其身,然後推以及人,
非徒欲其務記覽,為詞章,以釣聲名,取利祿而已也。今人之為學者,則既反是矣。然
聖賢所以教人之法,具存於經,有志之士,固當熟讀、深思而問、辨之。苟知其理之當
然,而責其身以必然,則夫規矩禁防之具,豈待他人設之而後有所持循哉?近世於學有
規,其待學者為已淺矣。而其為法,又未必古人之意也。故今不復以施於此堂,而特取
凡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大端,條列如右,而揭之楣間。諸君其相與講明遵守,而責之於
身焉,則夫思慮云為之際,其所以戒謹而恐懼者,必有嚴於彼者矣。其有不然,而或出
於此言之所棄,則彼所謂規者,必將取之,固不得而略也。諸君其亦念之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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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/blockquote>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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