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鄧良知」:修訂間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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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'鄧良知'''(1558年—1638年),字'''未孩''',號'''玉笥''',[[新建]]喬樂鄉人
佢先頭鄉試冇中,因為同[[宋應星家族|宋應星屋裡]]係世交嗰關係,故係佢當過[[宋應星]]兄弟嗰幼年時期嗰教書先生。 1612年,鄧良知中得[[明]]·萬曆四十年嗰舉人,第年中得進士。1613年—1617年期間擔任南直隸寧國府宣城令。任內不怫當地嗰惡人,秉公執法,「獨守正不為屈。革賦稅羡餘,民皆樂輸恐后。」
因為佢嗰政績優秀,任滿后拕誥浩封做「文林郎」。1618年拕擢做「儀曹」,即禮部司員外郎(從五品),制訂同行明朝嗰《科場條約》。
[[Category:新建人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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